相关问答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情况.如果是你辞职的时间并非发放工资的时间,工资因此而延缓发放,是正常现象.特别是现在有些大型企业都是这样的.因为他们的财务制度就是如此.每到一定的日期,才进行某种财务支出计划.因为越是大型的企业,其人员流动量就越大,财务不可能每天每时每刻都准备给个别人发放辞职工资.只能按自然月走. 第二,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是否有此项标注.一般来讲,企业不会无故不发工资.有的企业因生产环节的紧密性,而要求在职员工需提前一定时间提出辞职.大多数为一个月期限.工资在到期之后发放.如果员工因非企业承认的理由急需辞职,则不发放当月工资. 第三,有些企业规定如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在厂期间如犯有一些特定错误被开除不发放工资.除以上情况外,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按时按量支付员工应得工资.有合同更好,就算没有合同,只要可以证明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就有效。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的双倍"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011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