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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离婚登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
可以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离婚登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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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双方计划在不同的地方离婚,如果双方不住在婚姻登记地,有以下情况:1。一方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不愿意返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向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一方在其他地方但居住不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3、如果双方都在其他地方一城市,一方可以在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可以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2、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都在异地离婚,男女双方都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离婚登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意见】离婚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异地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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