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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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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下,再延长一个月。 法规索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一、办理机构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二、申办条件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三、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四、办事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五、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六、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一、工伤认定的时间,不一而定,但大概需要的时间为:从申请认定之日起,主管部门的告知时间15日加材料准备完整后的主管部门认定时间60日,换句话说排除其他人为耽误时间外,工伤认定的法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二、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大概为:从申请鉴定之日起(材料齐备 )60日,可以在延长30日,换句话说排除其他人为耽误时间外,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为不超过三个月; 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公司认可并给与赔偿的,程序基本算是走完; 四、如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还要拖延相应时间,同时,如果公司认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只是不予以赔偿的还要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以及可能的诉讼程序。时间算起来,一到两年都是正常的了。 另,没有签订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和工伤待遇的享受。但其会增加你举证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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