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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转移需要户口本,还需要调档函。...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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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移的方法是:由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向你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你的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你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移交给劳动局,也可以移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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