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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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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什么时候呢的回答,1.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专利法对此规定得不明确,这两种看法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无论采用哪种观点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不经过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不会发生真正的移转,受让方也不可能真正享有专利权。这一点,专利权转让的当事人(尤其是受让方)应特别予以注意。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的同意。“合营各方同意”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现有法律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权机构。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能够顺利完成股权转让,实现交易目的。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当确认股权转让对价。一般来讲,股权转让对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聘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税务部门为防止股权转让方恶意避税,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可能会要求出让方按照被收购公司近期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每股价格确认股权转让的对价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对价应由双方综合公司成长情况、受让人对公司贡献等多方因素协商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公司经审计后的每股价格。
股权转让时,转让效力何时发生?根据以往接触到的案例,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已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即使他们在给钱后获得股权并成为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只有你的名字在股东名册上,你才是真正的股东,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但这还不算完全搞定。《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新股东要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外人在查询公司档案时才能看到股东是谁。说白了,工商登记的变更就是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是股东。所以,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上,意味着你正式成为股东,但要想彻底把握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才能掌握稳定的股东权利,对抗外界的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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