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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是否有经济补偿要分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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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和用人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无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3种情形: 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赔偿金。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条款: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三、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计算方法为:扣除三倍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个人缴税月工资。再以个人缴税月工资为基数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但是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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