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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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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劳动合同要给你二倍工资差额,即第一个月工资正常,第二个月双倍工资,第三个月同样,如你干了三个月,共有5个月工资,除去3个月发的,还有2个月的工资; 2、酒店收取押金非法,必须返还2000元; 3、未发工资应补发,还有惩罚性赔偿一倍工资;如收入低于1300元,有权补偿到1300元,还可以惩罚其加倍赔偿,即每月1300*2=2600元; 4、根据法律规定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5、补办、补缴养老及医疗保险手续及金额;
1、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因未满社保); 2、因未签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1日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保留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卡、工资条、工牌等。 你朋友的说法是不足信的,看得出他也是不懂法的。 劳动仲裁,不要公司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你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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