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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所租赁无需缴纳房地产税。 二、房地产税的征收目标是:1、承担房地产税责任的公司和个人。房地产税由所有权所有者支付。产权归全国人民所有,...
一、场地租赁无需缴纳房产税。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1、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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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用于公司经营办公,出租或无偿使用的房产按规定应交房产税。房地产企业对于自有房产,(要按财务帐本所登记的房产原值+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实际价值)*1.2%计算应缴房产税;企业对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要用出租房产收入*12%计算来计缴;企业如果无偿使用他人房产,对于使用协议未明确纳税人的,应由实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商店租赁需要支付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地产馀额和租赁收入向所有权人征收的税金。所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12%)。房地产税征收标准:1、按价格征收的,其税收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馀额。2、从租赁征收的(即房地产租赁),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纳税依据。价格征收10%-30%的具体减免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3、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016年5月1日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按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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