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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儿子也是房产共有人之一,那么是什么性质的房子呢?共有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额的共有呢?是商品房还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呢?如果是共同共有房产,那么需要先去分家析产,析出儿子、儿媳的份额,析出来之后就能明确儿子的份额以及儿媳的份额,那么儿子的份额就是遗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直接继承就可以了。
甲与前妻离婚答成一个协议就是将共同居住的房屋给甲和孩子,如果房子没有过户,不产生效力。甲将这套房屋的房证改写成乙的名字,要看原妻子在有效期间是否提出异议。甲与乙共同居住期间又共同买了一栋房屋,但这套房的房证写的是乙的名,还有存款6万元,现如今甲因车祸死亡,甲的父母和孩子应该继承两套房产以及存款的一部分。甲的死亡赔偿金应该归父母。妻子、孩子(13岁).尽管这两套房屋的房证都是乙的名字,也有死者的一半利益。
1、房屋归谁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2、如登记在你公婆名下的,则为公婆共有财产,由于你公婆仍在世,如何分割由你公婆决定。你公婆有权在世时将房产分给子女,也有权先立遗嘱,指定在他们身后,房产由谁继承。3、如生前未过户,又无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由所有的继承人继承,不能就各自份额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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