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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州生育津贴计算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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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广州生育津贴的条件: 1、参保缴费≥12个月或)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的,在产假(含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和申请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下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二、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请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1、妊娠7个月或7个月以上生产早产:128天; 2、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15天; 3、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产一个婴儿,15天; 4、妊娠4个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42天; 5、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15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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