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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申请破产的,不影响依法计算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2、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需要立案受理,并指定管理人对企业资产、债务进行清算。 ...
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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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xx工商登记的申请书 xx工商行政管理局: xx于xxxx年x月x日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注册资金xxxxx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 该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由xxx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指定本管理人负责企业的清算工作。xxx年xx月xx日根据xxxx人民法院(xxxx)x民破字第xxx号裁定终结xxxx的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1条之规定,本管理人特向贵局申请注销xxxxxx的企业法人资格。 附: 1、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2、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申请人:xxxxx破产管理人年月日
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答 债权人(职工)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企业法人破产与否,关键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按法律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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