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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是对不够适用劳役刑的轻罪犯人限制剥夺自由并强迫从事短期劳役的刑罚。西周拘役刑又称嘉石拘役。嘉石是一种有纹理的大石头,树立于京城外朝门左...
关于拘役和缓刑,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么判拘役缓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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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拘留是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施劳动改造的处罚。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
一、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5日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一)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三)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罪行表现所犯罪行较轻,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解释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期限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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