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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法,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没月加班时间累计不超过36小时,加班需双方协商一致。加班后,除不定时工时职员工节假日以外加班的,应...
1、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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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告诉你关于劳动法延迟加班最多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延时加班的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安排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付300%,现在有法定假日有11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日加班,除了当日工资外,还可获得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的加班工资。但商场营业员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劳动者,并不按此法计算加班费。 企业在对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进行折算。 此外还有两种特殊的加班工资算法。一种情况是因工作性质需要,企业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并经劳保部门批准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劳动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150%的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300%的加班工资。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班协商一致后,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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