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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凭有关购房时与房产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等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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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凭有关购房时与房产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等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
如果购房者丢失了首付发票,就不用太担心了。由于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购房时丢失的合同和所有发票的补救措施如下:1。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作废剩余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2、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3、预售登记完成并办理银行抵押手续后,如果购房合同丢失,除第二种情况外,购房者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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