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标识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而每一个大类下面还有许多群组,也就是你所说的小分类,群组下面才是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每个商标可...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必须满足以下3个要件: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复制、摹仿、翻译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07年5月发布的《关于国际局商品跨类不规范补正时限的通知》,如果一些国际注册申请在提交国际局后被认为存在商品跨类不规范,国际局会发出通知,要求在三个月内通过商标局进行补正,否则将主动给该件申请增加类别并收取相关费用。 商标局针对该类不规范通知,要求各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在通知规定的补正时限到期前一个月(即两个月的期限内)向商标局国际处提交补正意见,要求增加类别的还应缴纳相关费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或者没有缴纳相关费用的,商标局将主动向国际局提交补正意见,要求删除跨类商品。
1.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
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企业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申请人需要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要求,经过正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方可颁发商标注册证。国内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同的联系方式和提交的书籍之间略有差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