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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修正案明确禁止代理人、代表人、业务关系人在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业...
关于36类商标可以注册申请的呢,商标注册国家采取的是在先申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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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商标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国《商标法》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因此商标31类是不能抢注的。 商标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本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尤其包括:未加工的木材;未加工的谷物;待孵蛋;软体动物和贝壳类动物。尤其不包括:半成品木材;米;烟草;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人造鱼饵。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管理及受理注册商标审定的商标类型5种,即: 1、普通商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2、集体商标 3、证明商标 4、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5、特殊标志 其中, 普通商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依照《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版)和《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最新版)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依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局最新版)的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 地理标志,必须指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依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局最新版)的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 特殊标志依照《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
只要这个商标未被注册,或者不存在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申请人同时申请同一个商标名称的情况,那么不同类别是可以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的。《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以下是无法申请成功的情况:《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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