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市里申请破产对于公司员工有什么限制

2022-01-06
申请破产后,公司将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法人地位仍然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偿还债务,免除他人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统一管理。清算结束后,法人终止,法人地位将完全消除。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法人在清算期间存在,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人终止清算结束,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法人不需要依法登记的,法人终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