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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
房屋没有产权证,但如果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可以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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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房地产和房地产不得分开转让,因为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是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两者是不可分离的,否则容易造成损失或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二是侵犯优先购买权。转让的房屋产权为数人共有或者已经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者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回复。未经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效,但善意第三人除外。3、因欺诈转让商品房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4、商品房预售违法。5、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6、禁止转让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对于没有产权证只有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子,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证,也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定义,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以及有价证券、公司股权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财产权利。 拆迁安置房在权利表现上有一段“真空”时间。从实物上讲,原房屋已被拆迁,新的房屋尚未建成;从权利凭证上看,原房屋的房产证明已被注销,新的房屋的房产证尚未颁发。在这段真空时间,拆迁安置房的唯一凭据就是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各方意见不同,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协议只是一份合同,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也非物权或债权凭证,我国《继承法》亦未明确,因此,作为遗产于法无据;另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债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或协议就是债的一种类型,因为协议约定了安置部门必须为被安置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的义务,那么根据合同相对应原则,被安置人员就同时享有取得安置房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公民对财产取得的权利,是有价值的,应当属于《继承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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