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首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人民法院应当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二、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拥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1、地域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案件不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2、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本辖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或者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尤其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可以经选择而确定,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28条: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