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的借据说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借款的原因、金额、利率;还款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下列要求的,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1、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属于民事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民事行为需要公证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自愿签订的,就有效。2、如果说是被胁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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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可直接在借据上的证明人一栏签字。甲方x借据xx(身份证号:*****)今天收到乙方xxx(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贷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贷款利息为:***只要借款人的签名日期具有债权人姓名、贷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和贷款日期,但符合借据的主要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使在借条上签名,如果没有写清楚是担保,都不承担责任,更别说是口头了。
写借据不能找到证明人,无论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只要签名是由对方亲自签署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有证明人的,对债权关系的证明效力较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规定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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