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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
1、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根据员工的一般辞职方式。如果公司可以安排年假但不安排,可以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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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未休年假天数应按员工在职时间计算,员工未休年假公司的工资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年假工资报酬。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员工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未休假期间的工资按上述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不是仅指“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而应该理解为“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都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劳动者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至于哪一方提出的则不限。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以上就是关于年休假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及其相关问题。年休假补贴应计入带薪休假的科目,而且年假是一天为单位计算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年休假补贴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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