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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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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而言,调整岗位应当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属于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不可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扩展资料用人单位若想就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进行变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调岗降薪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不符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公司经营不景气的时候,为了降低成本,需要裁员。但是,公司在考虑裁员的成本,往往会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从而规避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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