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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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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出约定的动工期满一年未开发的,可征收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土部门按规定计算。 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为: 1、经营性房产用地,为出让金总的1.2%; 2、建设用地为让金总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超出让金合同总的20%。 二、未签土地出让合同或未办划拨用地手续,按各地规定征收,计征时间不超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土地闲置费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出约定的动工期满一年未开发的,可征收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为: 1、经营性房产用地,为出让金总的1.2%; 2、建设用地为让金总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超出让金合同总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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