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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刑事案件1、对于刑事部分: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时候,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其他罪名的,需...
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以下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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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法院 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存根)()变字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涉嫌(同案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原羁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羁押期限变更原因现羁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送达单位看守所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人填发时间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时间年月日填写说明: 1.()内写办案机关简称,[]内填写当年纪元。骑缝线一律用汉字(发文年度和顺序号用大写)填写发文字号,然后加盖办案机关印章。 2.“羁押期限变更原因”和各联中的“因”后分别填写:依法延长拘留时间;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因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不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查清身份开始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因精神病鉴定恢复计算羁押期限;人民法院中止审理;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为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等。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因而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注意这些问题: 首先,在不同的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不同。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执行监督部门(原监所科)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因此,针对不同阶段,辩护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要对应相应的审查主体。 其次,辩护律师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要从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有无新的证据变化,包括定罪证据、量刑证据两方面的证据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后有无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等方面进行阐述。 再次,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要及时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保证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成功率。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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