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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的确不能辞退员工,但是如果是合同到期的,可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你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但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经济补...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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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女方怀孕期间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会被法院所认可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足够的理由,并且出示了相关的、比较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样法院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还有些情况下,法院会允许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比如说由女方提出的离婚,而且女方把握着相关的证据,法院是会考虑判处离婚的。在女方怀孕的期间,通常情况下,女方是不会同意离婚的,而男方不能用不当的手段来逼迫女方签字。并且这样的离婚协议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的意思,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是真实且合法的,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是双方否登记了离婚没有多大的关系。换种说法就是夫妻双方没有登记离婚,那么就意味着其婚姻关系就没有解除。如果是双方都决定离婚的,财产分割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理论上,男方和女方所得到的财产应该是相等的。但是也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来进行财产分割。其实不仅是在女方怀孕期间通常不会判决让二者离婚,在女方哺乳期的时候,一般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申请的。还有就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如果双方都有意愿离婚的话,法院可能会同意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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