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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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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三方支付机构变更或终止的方式: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向其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终止登记前,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同意,并批准完成变更或终止工作。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一)可撤销的行为,必须是对债权人利益有害的行为。(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3)能够取消的行为,必须有根据取消的行为实际获利的人。(四)可以撤销的行为,在无偿行为中,破产债务人主观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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