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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技术活动中,对所有制作的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品种、规格、尺寸、参数、工艺、成分、性能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称为产品包装标准。1.包装地址:...
一,对于服装的三包期限及范围,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相应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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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7条、第18条的规定,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 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没有规定的,应在合同中写明。 由哪方承担,不得向买方另外收取。如果买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1、商标顾问确认双方转让交易意向,拟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转让人办理商标公证; 3、转让申请人准备好所有申请文件。 4、申请人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5、商标局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6、商标局审查通过,公告后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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