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的案子关键是看你购买股权时是否是善意的,即是否通知了男方,因为从法律上讲,男方即有优先购买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 如果你不并知道他们是夫妻,也不知道冒充签名一事,而且股权已经转为你所有,则你胜诉的机会很大。相反,则对你不利。 你说的情况好象现在法院已经判决撤销了你的股权,如果是这样就要看是否在上诉期内,或是可以申诉。
这种股权代持协议还是比较常见的。它的内容主要是: 1、给予员工(管理层)一定的股权收益,但是不给予决策权; 2、受赠人可以享有股权相对应的股权收益和股息分红; 3、锁定期过后才赠予转让权。 这份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即使有名字打错了这样的小瑕疵,后面有签名,前面有甲乙双方名字,中间也有身份证号码,这种小瑕疵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这份股权协议把股权中的决策权赠与给代持人,然而所有权没有赠与,更加不能转让(锁定期内),现在公司说想把这个股权代持协议一并处理掉,意思是连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一起把股权中的收益权一并给你算了。 然而公司的想法是一方面,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不会采纳一并解决也是一方面。 你们的股权代持协议是约定了管辖的,约定了如果有纠纷,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即使你同意,公司也同意,仲裁委也不可能裁。(如果裁了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无效了。)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去创业的平台。 所以现在看来也只有两条路: 1、劳动仲裁解决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然后股权代持协议另案处理; 2、劳动仲裁中实行庭外和解,公司把股权代持协议的解决方案给题主你,题主你也接受,连同经济补偿金一并支付,达成庭外和解,题主向仲裁委撤诉。
持股协议不需要公正,只要实际投资者和名义投资者依法签订持股协议,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是有效的。持股协议是指持股和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1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221人已浏览
6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