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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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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川女职工生育期间,除享受基本产假98天外,延长产假60天,男子陪产假20天。陪产假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夫登记结婚的夫妇。在产假期间,男子有权照顾和照顾对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颁发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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