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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对你们不利;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具体程序是: 1、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 2、对于赔偿,...
对方一直拖着不解决的话,你就得不到赔偿了。如果对方不肯赔偿的,作为伤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交通事故是指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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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勘验,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而如果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就应该赔偿对方的全部的合理损失。对方如果不及时主张赔偿,甚至不愿意进行调解或协议的,这是对方对自己的权利的合理行使,当事人也可暂时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对方想要赔偿,到时自然就会向当事人主张;如果在对方主张权利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拒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对于房屋买卖而言,签好协议,约定好了权利义务,一般按约定履行。如果合同的变更,双方同意就可以了。 2、对于不动产的交易,以产权登记为准,对于卖方,产权没有变更,权利依然保障。对方主动要求延迟履行,增加的风险对于买方有增大,所以对卖家没有影响。 3、从你说来,你收了定金,产权暂时不签,对你来说没坏处,应该是对方两人的原因,需要协商处量好后再决定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 从目前来看,没什么风险的。
1、律师费由委托人出,对方愿意承担的除外。2、律师费实质上是律师服务费,而律师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因此,律师费应当由委托人出。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也是这样,律师费也应当由委托人出,而不能根据事故责任承担。3、当然,既然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那么就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律师费也在协商的范围内,如果对方愿意承担委托人的律师费,法律也不反对。4、要注意,对方全责,只是对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受害人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律师费并不是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而是受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付出的律师服务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强行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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