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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情况来看,以家庭为单位可以算首套房的(前提是你老婆是没有房子的)。1、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使用的,首套房,二套房都可以使用。2、人均60平...
建议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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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丈夫一人姓名,妻子仍然有权对房屋买卖过户提出异议,如果因为妻子的反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那你也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卖方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此房通过中介出售,那中介也负有审核不严的的责任,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有起诉需求可联系。
可以将姐姐的份额转让给,缴纳契税后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发生减少的转移登记,你成为全部房屋的产权人。尔后再将老公增加为共有人,不要缴纳契税。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四)房地产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原件);(五)地籍图(原件二份);(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这个问题不是很好办呢。首先要得到你先生他哥的同意,其次要得到你公婆的同意,最好经过家庭会议及村委会的确认,然后去办产权过户手续,只能以房屋赠与或转让的形式办,你们可能得承担一定的税负。还有一个问题,要考虑你先生哥的妻子是否会主张这房子的权利呢?因为现在毕竟房产在她丈夫的名下,她完全可以主张权利的。所以你这事操作起来是很不好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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