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治愈后又复发的,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
工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治愈后又复发的,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之前的工伤复发,将按照旧伤复发,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如果涉及的伤残,认为伤残等级会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没有,则按照之前的伤残待遇,不能重复获得伤残待遇。如果和之前工伤没有关系,属于新工伤,则重新走工伤申报、认定、鉴定程序,独立进行不发生关系。有一点,如果你旧工伤没好,为什么可以返岗工作?这是需要你注意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