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无故终止劳动合同一般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年工作两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1、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擅自帮您办理了退工手续,您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6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