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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根据国家和省...
奖励领取条件具体如下: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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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生子女奖励费领取途径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重庆市独生子女奖励: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岁,每月给予独生子女10元保健费,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社会救济、扶贫、以工代赈、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 (三)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 可以要求其出具该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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