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其实,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
其实,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之间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称的个人。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因为其他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如果是银行贷款的话使用房子做抵押是有记录的,不是他不承认就可以不存在的。现在的纠纷主要就是他不承认然后不还贷款找到了你吗?具体贷款金额有多少?打官司的话只要有银行原始的单据、合同予以佐证胜算还是蛮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4人已浏览
1,157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