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儿童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儿童抚养关系的,应予以支持。 (1)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离婚子女监护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就子女监护权的变更进行了协商;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病或残疾无法抚养; 3、直接负责抚养子女一方的当事人有虐待子女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 4、8岁以上的孩子想和对方住在一起。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一个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权,并且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支持的: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第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的时候为了争夺孩子的,她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者是为了达到报复复仇的这么一种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时候甚至还对孩子打骂虐待,像这种情况都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因此,可以考虑其意见。第四、有其它正当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