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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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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一般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那评估报告怎么写呢?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一)标题及文号评估报告的标题及文号是不可缺少的内容。(二)声明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3)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三)摘要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四)正文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2)评估目的;(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1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评估报告日; (14)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五)附件评估报告的附件是指与正文有关的数据、图片、表格等内容。
1、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后,应将每套拆迁房屋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出具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后,拆迁当事人认为评估机构适用的法规政策不当或者评估报告认定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并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在公示时间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提出申请复核。 2、原评估机构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10日内作出变更或不变更原评估结果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复核结果。拆迁当事人对经复核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裁决部门受理裁决申请后,可提请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作为裁决依据,裁决部门自受理裁决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关于评估,是你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评估。也可以由你与开发商共同商定共同选择同一家专业鉴定评估机构进行; 2、对于你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货损、误工费、鉴定评估费用、找开发商解决问题花销的合理费用、营业损失、装修损失以及被水泡后形成的其他损失等。 但是营业损失和员工工资这一项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这是一种期待利益,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是实际损失,因此,建议你将营业损失计算至误工损失部分一起,也就是耽误的时间的损失,参照你经营期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但是这个每天的营业额以及开出的发票或者销售凭证这是计算你误工损失的依据,因此,你应当具体收集这些证据; 3、如果进行评估,那么你可以要求按照相同地段、销售相类似的商品的商铺进行参照,但是评估肯定是有出入的,建议你也不要太较真; 4、建议你准备各种能够证明你损失的证据,以及相关的证人,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你立案后举证期限届满10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一定不要过了期限,到时候引起自己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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