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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监外执行是监狱等机构的职权,法院没有这个权利。 监外执行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申请批准才行。...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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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不能减刑。只有被判处服刑期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能减刑。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因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刑罚执行制度。监狱外执行的罪犯不在监狱服刑,不能减刑。
监外执行全称应该叫暂予监外执行,它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应当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当然也包括监外执行,因此,监外执行也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实践中可能比较困难。
如需外出,需报派出所批准,即可外出,但必须说明情况、去向及时间。就保外就医而言,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2)在指定医院接受治疗;(三)因治疗和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四)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五)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监禁:(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暂予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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