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并没有最低服刑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
强制执行从申请到结束大约需要6个月。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行,监外执行是监狱等机构的职权,法院没有这个权利。 监外执行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申请批准才行。
1.监外执行时间是没有限制的,要等到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才能取消监外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监外执行跟缓刑是不一样的,比如罪犯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才决定监外执行的,在当事人的病情没有治疗好的情况下,不可能去设定一段时间,然后到期以后就收监执行。
有期限限制,但是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 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