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寻衅滋事中从犯的认定为在共同寻衅滋事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情节较轻,对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起了次要的作用。根据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中从犯的认定为在共同寻衅滋事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情节较轻,对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起了次要的作用。根据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中主犯一般在共同犯罪中居于主导支配地位,大多参加了全部犯罪活动,主观上对犯罪的故意起主要作用,客观上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共同犯罪的完成具有关键性作用、罪行较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