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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不得影响租户居住。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
1。依各位看,我是不是可以完全执行小李的房子了。答:应该可以执行。2。他弟弟是卖了自己的房子后住进这套房子的,法院执行的时候会不会有不便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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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得执行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所有或部分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共同拥有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具有以下特点: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3)家庭共有财产由家庭成员共有。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买和积累的财产。强制执行范围:(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房地产;(3)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告变化情况。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报告程序。
房屋租赁后在租赁期内的,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房屋,但强制执行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原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因赠与、产权分析、继承或者买卖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没有产证的,要调取产权信息。只要是他的财产就可以执行一、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二、已经查封的房屋对房屋权利作出了限制,这种赠与是无效的。被执行人人在国外,该房屋并不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因此,我认为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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