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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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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标准,伤情相对稳定后。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3)工伤人员住院治疗期间,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在进行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伙食费用也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康复费用、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的费用只能自行承担,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2)只有使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才能由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标准等文件的要求。超范围使用的药品,应注意以下几点。(5)工伤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只要符合工保险诊疗项目目录:(1)必须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交通。这些费用不能混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费用中,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种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社保机构,发生非工伤引发的疾病。要享受此项待遇。(4)工伤人员在治疗工伤期间,报经办机构同意,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服务和药品目录要求的药品
国家有明确规定,社保机构不得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像工伤伤残的伤残津贴等,是不允许一次性支付的,相关规定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十四、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补发差额部分。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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