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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属于犯罪物品,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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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具体判刑时间依旧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变化。赌博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网络开赌场的行为触犯到法律。作为公民,应该严格守法。
在赌场没收的赌资属于收缴;参赌人员被捕后没收赌资的,属于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非法财产可以收缴,违法所得可以追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手续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无权收缴非法财产,只能扣押。但是对违法所得仍然可以追缴。非法财产,即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有工具。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获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
赌博金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金额超过5000元;(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金额超过5万元;(3)组织3人以上赌博,20人以上赌博;(4)组织10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赌博,收取回扣和介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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