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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
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应以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为无效。这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在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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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第二条工程项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费标准 1、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签定后双方视具体工程对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负责向另一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率标准,单列条款约定);并负责承揽工程应该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应付税、费等由施工方负责。 3、管理费率视结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缴纳,管理费用收取分别为: a:结算值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收取2%管理费用; b:结算值为5000万元至1亿元。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 c:结算值为1亿元以上。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超过1亿元部分收取1%管理费用。 4、双方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共管账户,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转账时需经一方加盖公章一方加盖财务主管章(皆为银行预留印鉴)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后,按到位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施工。 5、施工方对所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施工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规定的各项规费。第三条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乙方在北京设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派员有权按乙方聘用的职务及权限范围,依托乙方驻京办事处对外开展业务,乙方驻京办事处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另议)。第四条乙方职责 1、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2、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3、各方所提供的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对方有权撤换,并由提供方更换。第五条违约责任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将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与对方带有的损失。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设施建设包括哪些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度设施、电力市场交易设施等有关辅助设施。电力设施建设包括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力设施保护,是指电力设施建设过程和运行过程中的保护。电力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吗电力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建设用地的电力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建设用地的,比如发电厂、变电站的建设,架空电力线路的塔基础用地,需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征收土地审批手续。电力设施建设不需要占用建设用地的电力设施建设不需要占用建设用地的,比如电力线路走廊、地下电缆通道的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没有规定,而是散见于地方性法规中,绝大多数省份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土地征收,如《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但也有少数省份规定,电力设施建设单位与植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未能就补偿达成一致的,可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依法征收,如《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情形及补偿标准1、涉及到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政府机关给予补偿。2、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建设中与电力设施相遇的,或者电力设施在建设中与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相遇的,双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跨越、安全防护措施和补偿等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3、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需损毁农作物、修剪或者砍伐树木等植物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与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达成协议,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4、电力设施产权人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等植物,应当通知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修剪或者砍伐;不及时修剪或者砍伐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可以依法修剪或者砍伐,对修剪或者砍伐的植物,不予补偿。5、新建、改建、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林地,应按需要砍伐出通道。砍伐树木时,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林业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6、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力线路因受地理条件和线路设计的限制与铁路、公路、航道、邮电等设施相互妨碍或者必须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所有者签订协议,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7、电力设施建设在前,其他设施建设在后,其他设施的产权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不予补偿。
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施工工程的主要合同,也是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被国际广泛使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主要由协议、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商承包项目清单、发包商供应材料和设备清单、工程质量保证书。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及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相互配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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