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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注明...
可以。保险的受益人首先是自己,其次是自己的直系亲属。可以指定,也可以法定。但是,一般来说,没有必要把自己写成受益人。因为保险合同最初受益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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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约人。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要约即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合同的订立也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所以。就保险合同的订立而言。要约又称“订约提议”,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一般来说是这样的。由于保险合同通常采用格式合同,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即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承诺又称“接受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表示接受要约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是指一方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与订立其他合同一样。要约一经承诺,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投保申请作出同意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就是承诺,即同意承保,向另一方提出订约建议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合同的订立通常是由投保人提出要约。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根据不同的范围来划分,无效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又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所填写的不符(只要没有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年龄的限度),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给付保险金额,这也是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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