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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况.《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限制劳动者以违约金条款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约定劳动者在两种情况下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三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后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程序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程序,受到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处罚.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转让档案和保险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让手续.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不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得的钱可以及时获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案件,因国家劳动标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仲裁,除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外,用人单位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决生效。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规定:(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应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3.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下同)作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地规定其中一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个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2012年四川省在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37924元,如果按100%的比例缴,职工个人全年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33.92元,每月缴纳252.83元;如果按60%的比例缴,职工个人全年应1820.35元,每月应缴151.70元。根据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每个职工缴纳20%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最低60%的比例计算,2012年用人单位全年应为每个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550.88元,每月为379.24元。因此,用人单位每月在职工的基本工资中扣除四百元给员工买养老保险,显然是错误的,他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职工,而且还多收了20.76元,也就是说,还从中赚了每个职工20.76元。本律师事务所有在达州市某县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兼办公室主任10余年,审理过上千件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刚离任的专家,能更专业、更准确、更详尽、更权威、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与其联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过目前国家正在逐步降低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目前大部分省份,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不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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