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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监事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但是没有投票权,只是为行驶监视权利。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司法》第五...
首先,大股东无权在没有召开股东会的前提下,擅自解除你的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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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参加表决,可视为弃权,因为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重大事项需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参考股份有限公司的投票制度。如果股东不参与表决,无法推动公司的决策和业务,那么法律只能说是无奈的,因为这是你需要承担的投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慎重。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可以看出,法律不强制处理公司内部关于不能正常召开股东会、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的事项,除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股东大会是一个企业的最高机构,董事长作为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所以一定要参加股东大会,要是有重要事情或个人原因不便参加,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表参加或者用通讯的方式参加。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这是合同必须信守原则的要求。公司章程从本质上讲就是股东间的协议,合法的协议必须得到遵守。公司章程之所以要规定转让公司不动产须经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是所有股东(包括到会股东和未到会股东)均认为该事项属于公司重要的事项,不可等闲视之。对于全体股东间的这项协议,全体股东均应当遵守。 2、弃权不是同意。公司章程规定,出售公司不动产系公司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方能通过。即便是认为不出席股东会的行为是“弃权”,“弃权”本身护浮篙簧蕻毫戈桐恭昆也不能解释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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