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户口注销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死亡、应征入伍、出国出境定居三种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的,其家属凭原户口簿、身份证和《死亡医...
注销户口所需材料包括: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异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异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监护人、邻居持如下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1)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2)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果你爸爸是户主只能迁走他的户口,然后你家再另立户主,但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78人已浏览
1,506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