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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最关心的是土地问题、房屋和宅基地的所有权,以及他们最珍贵的农村户口。农村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很多利润,新农村的建设使农民的生活环境越来越接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城乡一体化早就提出了。2017年,许多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启动,未来将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即将取消,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口,户口簿将全部更换,这意味着城乡居民身份平等,体现了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样改革后,对于想搬出农村的人来说,没有限制后可以随意搬出。但是,搬迁后,一些权利也会发生变化。如果户口迁出农村,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1。父母在农村,但孩子已经迁出了户口:这类家庭的宅基地在父母有生之年还是有权利的,但是老人一百年后,因为孩子户口不在农村,就不是集体所有者,也不享有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会回归集体。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论上,迁出农村户口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全体村民表决,票数高于三分之二,仍然可以由子女继承。
新政策: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盖房子。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各种补助金、郊区土地上涨,农村户口含量越来越高,农村户口魅力上升。2、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效益。如果有些地方现在村子里有户的话,无论大小,每个人都可以每年分红,但户口迁移的话就不能参加分红。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收,按被征地原用途给予补偿。4、购房者可以在城市购房,但城市居民在农村购房不受法律保护。
大连市劳动局的大劳管就字[2001]48号----《关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里面有这么一条:四、招用外地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用人单位招用户口需落入市内四区的外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一定期限,在服务期限内劳动者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谁知道这么通知还有效没有了? 如蒙告知,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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