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宅基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具体的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还需根据地域的划分参见各地方的立法。当地政府会l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醒: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如有疑惑请来电做进一步解答。
房屋因土地征收被拆迁,取得的补偿费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